京建發(fā)〔2021〕85號
各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開發(fā)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安委會和市防火委3月16日視頻會議精神,為深刻吸取近期我市發(fā)生的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集團、總公司要立即對本單位在施工程開展消防安全督導檢查,各工程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本工程開展施工現場消防隱患專項檢查,對照《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11/383)中的生活區(qū)、辦公區(qū)(表AQ-C1-8 )及消防保衛(wèi)(表AQ-C1-16)檢查評分表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食堂等部位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對檢查中發(fā)現的消防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管理責任未落實、消防器材不到位、消防隱患待整改等問題要明確整改責任人責任期限,確保隱患整改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項目經理作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抓好本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建設,組織本工程持續(xù)做好消防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即: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培訓,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培訓消防安全知識等方式在施工現場營造濃厚消防安全管理氛圍,動員施工現場全體從業(yè)人員共同參與、相互監(jiān)督,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尤其是對新入場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基礎培訓,未經過培訓不得進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
三、各工程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要加大對施工現場木料存放區(qū)、生活區(qū)等消防重點部位及外墻保溫施工、防水施工、電氣焊施工等消防重點工序的看護力度,對電焊作業(yè)下方及周圍可燃物進行全面清理,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開展全面檢查,及時更換老化損壞設施設備和線路,嚴禁私拉亂搭、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對施工現場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施工現場集中室外存放,嚴禁在室內存放和充電。加強施工現場應急值守和日常巡查,防范外來火源進入施工現場,全面降低火災風險。
四、市、區(qū)住建委要加大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問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執(zhí)法力度,積極會同應急管理部門開展聯合執(zhí)法,對消防安全隱患突出的單位采取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約談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等措施加大處理力度。對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項目,一律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給予高限處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