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近日發(fā)布關于加強城市道路橋梁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城市道路橋梁主管部門全面貫徹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要求,落實《全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深刻吸取道路橋梁坍塌等事故教訓,加強城市道路橋梁維修養(yǎng)護和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城市道路橋梁主管部門自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堅決改變重建設輕管養(yǎng)現象,完善城市道路橋梁基礎信息臺賬;細化排查內容,加大事故多發(fā)以及高風險隱患點段摸排力度,形成整治臺賬,對照風險隱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實行銷號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橋梁安全運行。對隱患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實施限制交通或封閉管控,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通知,排查重點主要包括: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和地下管線密集區(qū)域可能產生的道路沉降塌陷等情況;城市道路橋梁主體結構安全情況;城市橋梁防撞護欄、限界結構防撞設施、人行護欄、分隔設施等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以往鑒定存在風險隱患的道路橋梁等。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明確,城市道路橋梁主管部門要按照管理職能,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確保所轄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城市道路橋梁的管理和養(yǎng)護責任逐一落實到具體單位;尚未明確管養(yǎng)責任單位的,要盡快報告當地政府,及時落實責任主體,確保城市道路橋梁全部納入養(yǎng)護監(jiān)督體系。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做好城市道路橋梁日常巡檢、定期檢測、特殊檢測及日常養(yǎng)護等工作,建立完善城市道路橋梁養(yǎng)護維修檔案,提高城市道路橋梁管理服務水平。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相關負責人強調,城市道路橋梁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橋梁事故應急預案,細化應急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備足應急物資,合理布局搶險車輛、儀器設備、機械、工具等搶險救援物資,充實救援隊伍并適時組織應急演練,進一步增強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現場處置能力。
摘自 《中國建設報》 記者 趙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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